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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养犬不栓绳 害人又害己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05
摘要:养犬不栓绳,看似是一件小事,却造成了两家人的不幸。周某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去世后留下生病的妻子和两个上学的孩子,一家人面临巨大的生活困难;而张某作为一个拥有大好前程的大学生,不仅要承担巨额民事赔偿,更将面临数十年的牢狱之灾。

近日,在上海的一个老小区内发生了一幕悲剧:一大型犬主人因不满一对父女对自己养犬不栓绳的指责,与对方发生冲突,并最终将年迈的父亲屈某打死。犬主人张某目前已因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这场悲剧的起因是张某养犬不栓绳,虽然受害父女可能在言语上有些过激,但根本上是张某法律意识淡薄,不能正确的处理邻里之间的关系造成的。

第一,张某养犬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例如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张某所养的大型犬长期占据快递箱,妨碍小区其他居民收取快递,已经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损害其合法权益;又如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张某却不仅没有给犬只束牵引带,反而对他人的批评置若罔闻,甚至拳脚相向,最终酿成惨案。

第二,张某殴打屈某致死,触犯了我国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张某作为一名大学生,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该懂得暴力只能激化矛盾,不能解决问题,将人打伤致死,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养犬不栓绳,看似是一件小事,却造成了两家人的不幸。周某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去世后留下生病的妻子和两个上学的孩子,一家人面临巨大的生活困难;而张某作为一个拥有大好前程的大学生,不仅要承担巨额民事赔偿,更将面临数十年的牢狱之灾。当我们再次遇到此类行为,积极劝阻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产生纠纷及时报警,用合法的手段来解决问题,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