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称国家决定在中职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
时间: 2012-12-03     来源:中国西南热线    

国家决定在中职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

  “教师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11月22日,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暨职教师资基地建设会议上透露,“国家决定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序列,以提高职教师资专业化水平。”

  目前,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2300万左右。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但是,决定学生培养质量关键的职校教师群体待遇偏低、职务职称晋升渠道狭窄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与《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决定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正高级职务(职称)序列,推动制定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批准建设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等。

  国家决定完善职教师资培养和补充机制,国家级职教师资基地中的本科高校,要积极招收中等、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职教教师培养,完善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聘任政策,加快研制体现职业教育特色、满足职业院校办学要求的教职工基本编制标准,加快解决职业教育生师比过高的问题。

  与此同时,提高职校师资专业化水平成为国家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具体措施是制定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将教师企业实践纳入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管理范畴;探索建立职业院校新任教师到企业实践半年后上岗任教制度,提高新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积极探索政府购买企业实践岗位的办法,为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提供经费和岗位保障。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表示,必须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作为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最重要、最紧迫的基础性工作。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中的本科高校都应建立具有教学、科研和统筹协调职能的职业技术教育(师范)学院。加强师资基地教师培养培训实习实训条件建设,支持开发一批具有职教特色的教师培养培训课程、教材和资源库;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继续建立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完善教师企业实践的工作载体;不断优化基地的结构布局和资源配置。

  据透露,国家还将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专业标准,按专业大类开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将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和职业能力纳入职教教师资格评价体系,并建立相应的资格认定办法;统一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系列,建立相应的职务评审体系;研究制定兼职教师按照相应系列教师评价标准参与职务评价的政策办法。

  到2015年,按专任教师生师比20∶1计算,专业教师中兼职教师的比例占到30%以上,全国职业院校专职、兼职教师总量达到135万人左右。

  国家有关部委要求,今后一个时期,职校师资队伍建设要按照充实数量、优化结构、提高素质、规范管理、加强保障的基本思路,加快教师补充步伐,尽快使职业教育生师比达到合理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职业教育紧缺专业发展的需要。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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